历史

第二十三章(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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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米尔就是这样不知羞耻,不屑遮掩,而他也有这么干的资本。在军队之中,只要运气不坏到家,骁勇善战的人不会被埋没。坏人缘给他带来了一些麻烦,还不足以杀死他,不足以阻止他升迁(哪怕拖慢了升迁速度),雷米尔是长官,那么他手底下的人就得闭嘴,听话。

很少有人像他一样不在乎世俗目光,雷米尔的男友也在军中,躲在柜子里面。男友想要遮掩,那么雷米尔也愿意配合,他对他爱的人总是相当宽容,并且充满了保护欲。雷米尔喜欢他的男友,不过没喜欢到为对方留下,他猜

——A、“……”

你张口结舌。

有些事,雷米尔没有跟你说。

他的名字是雷米尔哈代,他妹妹叫玛利亚,他有个朋友叫弗恩,他本该有一个名为爱德华的侄子或名为丽塔的侄女。他出生在南郡,十四岁时带着妹妹离家流浪,十七岁谎报年龄参军,从军十年,第九步兵师-第二十八陆战团-A连-上士……他把灾难到来前的人生都说给你听,除了他是同性恋这件事。

雷米尔从未跟你说过他的感情经历,你从未察觉异常,因为你在这片领域上一片空白,你以为空白才是常态,毕竟雷米尔听上去这么忙,忙于求生,忙于战争,没时间经历成家不是很正常吗?你不知道爱情可以脱离结婚生子单独存在,你也不知道恋爱能挤身于艰难繁忙的生活中,与之并无冲突,如同瓦砾的缝隙间开出一朵花。

而在过去,雷米尔从未掩饰他的性向。

很长一段时间,雷米尔都是这个社会的边缘人,除了妹妹无人在乎他的死活,当然也没人关心他跟什么性别的人搞上——就算有人在乎,他也能摆平,用拳头。在依然奉行丛林法则的混乱地带,性向反倒不是问题,露怯才是。雷米尔会瞪向每一双恶意的眼睛,睚眦必报,针锋相对,那些以为少年与小女孩软弱可欺的人很快就会知道,别惹哈代兄妹,当哥哥的像疯狗一样棘手。

这样的态度一直延续下去,哪怕在加入军队以后。

雷米尔是个刺头,他没有信仰,没有荣誉感,从没打算融入军队当中,他以雇佣兵的心态当着正规军,觉得自己总会离开,回家或者战死。他习惯了一切都不长久,他相信人生短暂——既然如此,为何要把短暂的人生用于躲藏?雷米尔是个半公开的同性恋,他不会跑去跟别人说“嘿我是个同性恋”,但他也不会像别人一样,在有人说到软蛋基佬的笑话时附和着微笑。

他会站起来,摁灭烟,对说笑话的人招招手,说:你想不想试试“软蛋”的拳头硬不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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