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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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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燚用手指在扶手台的薄雪上划了一道:“可惜啊,这雪太小了,明天一出太阳就化了。”

“下次去一个有化不掉的大雪的地方吧。”

任燚一怔:“你是说,我们、我们两个去吗?”

宫应弦“

“哇,真冷啊。”任燚裹紧衣服,抬头看着九天撒银,目光发亮。

“加州很少下雪。”宫应弦伸出手,见那小雪花落在掌心,瞬间就融化了,“我回国这几年,也没碰上过大雪。”

“这儿的雪确实一般,真要看大雪,就要去更北的地方。”任燚笑着说,“我跟朋友去过长白山,哇,那个雪真带劲儿。”

宫应弦扭头看着任燚:“你喜欢雪?”

“喜欢啊。”

这一番对话下来,俩人更加睡不着了,此时是破晓前最黑暗的时刻,他们只能安静地等待黎明。

宫应弦给任燚讲起他们是怎么一步步追查到白赤城的,听来似乎没有什么触目惊心的剧情,全靠无数办案人员,根据有限的线索,细致入微的搜寻、抽丝剥茧地分析。

但任燚听得非常震撼,他脑海中浮现的是宫应弦累到两眼青黑、瞳孔充血的模样,宫应弦的那些警察同事们,又何尝不是昼夜无休地忙碌着,才能几乎每天都有一点新的进展,直到于茫茫人海中锁定嫌疑人。

正聊着,宫应弦突然有些意外地看向窗外。

任燚扭头一看,天空中簌簌飘下一片片白色的细绒毛,在黑暗中像会发光的精灵,静谧而温柔,他喃喃道:“下雪了。”

“……我也喜欢。”宫应弦道,“雪看起来很干净。”

“哈哈,难得有我们同样喜欢的东西。”

任燚只是随口一说,宫应弦却感到胸口有些发闷。他跟任燚想到了一块儿,他终于找到了他们的一个共同点——都喜欢雪。

俩人的出身、经历、性格、观念都南辕北辙。也许任燚喜欢雪,只是像喜欢花、喜欢云、喜欢大自然一样泛泛地喜欢,但对于他来说,却是他们极少数的相通之处。

他也常常想,如果没有这一系列的案子将他和任燚牵扯到一起,俩人之间还会有话题吗,还会有联络吗。毕竟,他甚至不能陪任燚去吃一顿烧烤。

这是今年城内的第一场雪,冬天马上就要过去了,它来得有些迟,但依然令人惊喜。

任燚笑问宫应弦:“要不要去看看雪?”

“你病刚好,算了吧。”

“我们的大衣特别保暖。”任燚从柜子里拿出两件大衣,递给宫应弦一件,“难得下雪,还是初雪,就在阳台看看。”

裹上羽绒服,任燚打开了阳台门,一股寒风呼啸着倒灌进来,吹得俩人一个激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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