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柄剑不是给人看的。
小高知道已经有人在注意他了。
到这里来的第二天,他就发现有个人在注意他,一个身材很瘦小,衣着很华贵,一双冷冷淡淡好像永远不会有什么表情的眼睛,看起来仿佛是灰色的。
他看见过这种眼睛。
十一岁的时候,他几乎死在一头豹子的利爪下,这
四个声名显赫雄霸一方的人,四个本来虽然该死却不会死的人。
他喜欢人,可是他要杀人。
他并不喜欢杀人,可是他要杀人。
世界上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使你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长安,古老的长安,雄伟的城堞,充满了悠久历史和无数传奇故事的动人风情。
司马超群忽然又笑了:“看起来这位李先生倒真的是个怪人,如果他真的是来杀我的,那么今天晚上就很好玩了。”
03
黄昏。
小饭铺里充满了猪油炒菜的香气、苦力车夫身上的汗臭,和烈酒、辣椒、大葱、大蒜混合成一种难以形容的奇怪味道。
小高喜欢这种味道。
事,卓东来也是专家。
“我相信你一定看过他的衣服。”司马超群问,“你看出了什么?”
“我什么都看不出。”卓东来道,“我从来没有看过那种粗布,甚至连他缝衣服用的那种线,我都从来没有见过。”
卓东来说:“我相信一定是他自己纺的纱,自己织的布,自己缝的衣服,连棉花都是他自己在一个很特别的地方种出来的。”他说:“那个地方你我大概都没有去过。”
他们同时出道,闯遍天下。
小高却不是为了这些事来的。
小高是为了一个人来的——永远不败的英雄司马超群。
他带着他的剑来,他的剑就在他的手边,永远都在他的手边。
一柄用粗布紧紧包住的剑。
很少有人能看到这柄剑,从这柄剑出炉以来,就很少有人能看到。
他喜欢高山上那种飘浮在白云和冷风中的木叶清香,可是他也喜欢这种味道。
他喜欢高贵优雅的高人名士,可是他也喜欢这些流着汗、用大饼卷大葱、就着蒜头吃肥肉喝劣酒的人。
他喜欢人。
因为他已孤独了太久,除了青山白云流水古松外,他一直都很少见到人。
直到三个月前,他才回到人的世界里来,三个月他已经杀了四个人。
司马超群苦笑:“连我们都没有去过的地方,去过的人大概也不会太多了。”
“我也没有看到他的剑。”
卓东来道:“他的剑始终用布包着,始终带在身边。”
“他用来包剑的布是不是也跟他做衣服的布一样?”
“完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