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刀把子的这次任务,显然也很需要一个水性精熟的人。
只听“啵”的一声,他手里的酒杯突然碎了,粉碎。
也就在这时,一声惨呼响起,坐在杜铁心身旁的一个人刚站起来,又倒下去,整个人扑倒在桌上,压碎了一片杯盏,酒汁四溢。然后大家就看见一股鲜血随着酒汁溢出,染红了桌布。
杜铁心手里的一双筷子也早已变成红的,当然也是被鲜血染红的。
于还霍然回头:“你杀了他?”
老刀把子一直冷冷地看着,不动声色,直到第十三个人站起来,他才耸然动容。
这个人相貌平凡,表情呆板,看来并不起眼。
可是一个人若能令老刀把子耸然动容,当然绝对不会是个平凡的人物。
老刀把子道:“你也不去?”
这人面上毫无表情,淡淡道:“你说不去的人站起来,我已站起来。”
,一个奇瘦,一个奇高,一个奇矮。
奇胖如猪的那个人就叫作朱菲,倒过来念就成了“肥猪”。
可是认得他的人,都知道他非但不是猪,而且十分能干,跟他交过手的人,更不会认为他是猪,因为他不但出手快,而且手也狠,一手地趟刀法“满地开花八十一式”,更是武林少见的绝技。
陆小凤知道这个人一定就是朱菲,却想不到第一个站起来的人会是他。
朱菲并不是胆小怕死的人。
杜铁心承认:“这还是我第一次用筷子杀人。”
于还道:“你为什么杀他?”
杜铁心道:“因为他知道的秘密已太多,他活着,我们就可能会死。”
他用沾着血的筷子夹了块干贝,慢慢咀嚼,连眼睛都没有眨。
“辣手无情”杜铁心,本来就是个杀人不眨眼
老刀把子道:“你为什么不去?”
这人道:“因为我的水靠和鱼刺全不见了。”
这句话说出来,陆小凤也不禁耸然动容,他实在想不到这个平凡呆板的人,就是昔年南海群剑中名声仅次于白云城主的六位岛主之一。
这个人竟是“飞鱼岛主”于还!
在陆上,白云城主是名动天下的剑客,在水里,他却绝对比不上于还。
“可是我不能去。”他有理由,“因为我太胖,目标太明显,随便我怎么样易容改扮,别人还是一眼就可以认出我。”
这理由很不错。甚至老刀把子都不能不承认,却又不禁觉得很惋惜。
朱菲的地趟功夫,江湖中至今无人能及,这种人才老刀把子显然很需要。
可是他只不过轻轻叹了口气,并没有说什么。
所以别的人也有胆子站起来——有了第一个,当然就会有第二个,然后就愈来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