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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金王马殿臣(上)(1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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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接前文,张保庆和二鼻子兄妹闯进天坑中的一座大宅,从种种迹象上来看,天坑大宅多半是“金王”马殿臣的老窝。马殿臣不仅是个威震一方的匪首,在关外还有“金王”之称。您想想,够得上一个“王”字,必定在某一方面拔了尖儿,那得是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的人物。得了“金王”这个称号,足以见得马殿臣有钱,可不单单是有钱,再说具体点儿,他趁金子,还是金子最多的那位。无论怎么改朝换代,金子也是硬通货,世道越乱金子越值钱。其他像什么银票之类的,别管多大的票号,也说不定哪天就倒了,那就变成了废纸一般。那位问了,马殿臣到底有多少金子?那可没人知道,估计连他自己也没个准数。咱这么说吧,据传大军阀张小个子,当年都要跟马殿臣借钱充军饷。军饷没有小数儿,十几万人连吃带喝,军装被服吃穿用度,再加上枪支弹药,那就是个无底洞,多少钱才能够往里填的?由此可见马殿臣是多有钱。别看马殿臣在东三省的名头响,但他老家是山东泰安的,闯关东到的长白山,他这一辈子真可以说大起大落、几经波折,经历绝非常人可比,如果掰开了揉碎了,至少够说上三五个月的。咱撇下稀的捞干的说吧,这段书有个名目叫“马殿臣三跑关东”,后来也可以说成“马殿臣三闯关东”,因为以前闯关东的人不愿意使“闯”字,说这个字太凶险,九死一生,便改成了“跑”字,图个平安。

对于马殿臣此人,世间众说纷纭、褒贬不一,有人说他是好人,好得不能再好了,在家孝顺父母,在外行侠仗义;也有人说他是恶人,因为他落草为寇,当过杀人不眨眼的土匪胡子。这世上没有十足的好人,也没有十足的恶人,所谓是非功过,很难一两句话说清楚,好人也备不住做过恶事,恶人也保不齐发一回善心,往往是善中有恶、恶中有善,善恶到头因果循环!

闲言少叙,且说当年在这长白山提起马殿臣的名号,那可了不得,都知道此人乃是名震一方的土匪头子,真可以说是心狠手辣、杀人如麻,视人命如同草芥,弄死个人有如踩死一只蚂蚁。据说有一次马殿臣杀人,把这一家二十几口子装进米缸,一字排开埋到地里,仅仅露出脑袋。他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之上,马后面拖一个铁犁,催马扬鞭在垄上一跑,铁犁过处人头乱滚,眨眼之间血流成河。俗话说“不凡之子,必异其生;大德之人,必得其寿”,这是说不同凡响之人,生下来就跟常人不一样。据说他这股子狠劲儿是胎里带,还没落草的时候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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