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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投稿和办报纸(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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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在……穆琼拿出稿子,开始用行草抄写。

同时,他也给自己起了个新笔名,名叫“天幸”。

天赐之幸。

没去平安中学当老师的时候,穆琼对如今上海都有什么杂志之类知道的不多,但近来他认识了盛朝辉,盛朝辉还是个极喜欢买书的,他便在在盛朝辉那边借了一些报刊

他喊了自己的佣人一声,佣人立刻就来了:“老爷,你要起了?”

他茫然不能回神……他在百年后经历的种种事情,莫非都是梦?

《我在百年后》这书,穆琼打算写得很长,不过,这故事却是以一集一集的形式来写的。

男主角在民国过着自己的生活的同时,每个月的正月十五,他都会穿到现代一天。

而他穿到现代的时候,时间并没有过去一个月,而是接着上一天的。

这个故事,穆琼写得非常详细,现代的各种事物,他都仔仔细细地写了。

当然,他写的时候,都是从男主这个民国人的角度来写的,因而写的跟真实的有些不同,比如平板电脑……男主坚定地认为这是一面镜子,就跟神话传说里那里能看到十万八千里以外的景象的镜子一样,而其他人,也没跟他这个疯子解释。

在他的眼里,这世上的一切都是神奇的,而他自己脑补的东西,其实跟现代的真实情况完全不同。

就像他以为精神病院是类似收容所一样的地方,他完全不知道那些跟自己住在一起的人,其实是疯子。

穆琼也没在文里写出这一点……当然了,眼尖的读者看到后来,应该能发现。

穆琼决定,男主每穿越一次写一集,然后每个月写一集。

而现在,他已经把第一集共一万五千字写完了。

这个故事他写的很流畅,需要修改的地方不多,但要去投稿,还是要誊抄一遍。

穆琼在现代学过书法,其中就包括硬笔书法,还照着字帖,练了好几种字体。

之前他写《留学》和《求医》的时候,为了方便熟悉繁体字,也让大众报的人可以将字看清楚,一直用的是楷书。

在精神病院里,主角吃过一顿饭,就被安排到了一个三人间里居住。

而他在这个三人间里,用到了抽水马桶等等。

他在民国时家境还算富裕,家里有佣人,但不是巨富,冲水马桶这种其实在民国已经有了的东西也就不曾见过,头一次见到还问,这是不是用来洗衣的。

等后来弄懂,便又一阵惊叹——百年后的茅厕,竟然如此方便!

这个晚上,他在洁白的床上睡去,再醒来,就发现自己又回到了自己在民国的床上,身上还是好端端地穿着自己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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