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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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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倒轻巧。”

我如此嘟囔着敲打起键盘。担当编辑K氏的话掠过我的脑海,说什么‘这回本篇的内容比较轻松,所以最好也用明快的风格’?真是说得倒轻巧啊。明快的风格,就不懂这对我而言到底有多难吗?如果是在原稿中,描写不是我自己的其他人开心地聊天有说有笑甚至捧腹大笑,我都是有头绪的。然而换作是自己的话就问题大了。我也曾思考过,最近,有没有做过类似捧腹大笑这样的事?哪怕不是最近也好,半年,一年,好几年?没有,一次也没有。我是个很无趣的人。熟悉的人经常说我是个没劲的家伙。还说我不讨人喜欢。我虚心接受这些评价,因为我自己也这么认为。我之所以总是在里瞎话连篇,也是由于这个缘故。我只有在说谎、还有虚构创作时,才能表现出滑稽的东西。因为我是个一本正经的人,几近顽固,绝对不会毁约,也一定会遵守期限,我墨守成规,冥顽不化,就好像在如今这个时代,还剃着月代头一样。

我小的时候,立志要成为剑士,每天早晨都握着木刀练习空挥。想要写出一手漂亮字,就参加了书法班,结果中途放弃了,因为嫌麻烦。我离家出走,想要在附近的水田里画稻田怪圈,由于水还没干,搞得满腿是泥,觉得太蠢了就放弃了。初恋对象跟土财主的笨蛋儿子交往,我伤心欲绝画了一晚上水彩画直到天亮,然后明白了自己毫无绘画天分。于是我组了个乐队,吉他手是网球部的王牌,贝斯手是落魄平家武士后裔,鼓手是个落后于时代的嬉皮士。然而最终的结果是,身为主唱的我因为迟来的变声期导致连《青蛙的合唱》都唱不出来了。我痛哭流涕地解散了乐队,学习基础程序语言,想要成为超级骇客,结果中途放弃了,因为嫌麻烦。于是我在人力派遣公司注册以图糊口。最适合我的工作就是,以防交通信号灯突然发生故障,拿着信号旗在十字路口边上待命。这个国家的交通信号灯非常优秀,根本就不会坏,所以就等于什么都不用做。唯一的问题就是实在太闲了,为了排遣无聊,我开始写小说,于是就走到了今天。真是的,说得倒轻巧。

如上所述,我以我的方式拼尽全力想要聊一些欢乐的话题,结果漂亮地失败了。对不起。页数将尽,对以BUNBUN桑为首,与本书的制作、出版、发行相关的诸位同仁,以及如今捧着本册书的各位,致以我极大的歉意与感谢与爱。就此搁笔,愿来日再会。

十文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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