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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格勒(1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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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岁的时候,我用一支旧得不成样子的钢笔给父亲写过一封信。在信里,我讲了一下家里的近况。母亲仍然自己一个人,和我生活在一起,没有出去工作,每天在家里看电视养花。我,马上就要结婚,妻子是出版社编辑,因为出版我的小说认识,她比我年长,不算漂亮,但是人很和善,也很敬业。她说从第一次见到我开始,就觉得我这个作者似乎可以信任,这种感觉在之后的交往中得到了确认。我还在信里讲了一下艳粉街现在的状况,它已经被夷为平地,然后在上面盖了无数的高楼,现在已经是核心市区的一部分,有几个大型的超市和不少的汽车4S店。我在信的最后说,虽然很久之前你就告诉我,不要去看你,不用再给你写信,可是在这样特殊的时刻,我还是想写信给你,跟你讲一下。然后我把那支旧钢笔放进信封里,把信寄了出去。

像过去一样,我没有收到回信,但是收到了那支旧钢笔,监狱把钢笔给我退了回来。我明白他们的意思,钢笔有时候会成为凶器,这已经不是十几年前,一切还都较为宽松。我把它和我的旧信件放在一起,锁进了抽屉。

我和我的父母搬进艳粉街的时候,是1988年。那时艳粉街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准确地说,不是一条街,而是一片被遗弃的旧城,属于通常所说的“三不管”地带,进城的农民把这里作为起点,落魄的市民把这里当作退路。它形成于何年何月,很难说清楚,我到那里的时候,它已经面积广大,好像沼泽地一样藏污纳垢,而又吐纳不息。每当市里发生了大案要案,警察总要来这里摸一摸,带走几个人问一问。这里密布着廉价的矮房和胡同,到处都是垃圾和脏水,即使在大白天,也会在路上看见喝得醉醺醺的男人。每到秋天的时候,就有人在地上烧起枯叶,刺鼻的味道会弥漫几条街道。

那年父亲三十七岁,刚从监狱出来,1985年,他因为偷了同事的两副新扑克牌,在监狱里待了三年。在入狱之前,他是工人,据母亲说,父亲晚上喜欢读武侠小说,还参加过厂里的征文比赛,写过歌颂“两个凡是”的诗歌。出来的时候他一条腿瘸了,不过还可以自己走路。找工作的时候他经常要在对方面前走几圈,你瞧,我瘸得不厉害,他总这么说。一个狱友,先他四个月出狱,在艳粉街开了一家台球厅,要他过去帮忙,他说那里房租便宜,对于像他们这样的人有很多的工作机会,容易交到朋友。台球厅在地下一层,没有窗户,装有两个硕大的排风扇,里面每天烟雾缭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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