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得是单田芳说的,用汪海的话说是:那破锣嗓子,听着过瘾。我却不喜欢他,嫌他把书说得太满,什么事都得说到十分,要是再来一个更邪乎的,他没办法,再一铆劲给说到十二分。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三六九等分得清楚,一伸手基本知道谁活不了,我不喜欢这么容易猜的故事,这和我们老师是一个逻辑,给你定了性,你就别想在这部书里翻过身。那时候有一个男不男女不女的说书人,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或者她的名字,在一个偏僻的频道说了一出《薛仁贵》,我爱听得很。初二上学期的时候,父母逼我还不是很紧,每天晚上六点,体育新闻完了,我都得想方设法把《薛仁贵》听了。最爱听那段火头军,白马白袍白甲的一个伙夫,也不知是何方神圣,一到危机的时刻就天神下凡一般解救唐军于九死一生之境地。班上除了我,只有高杰听《薛仁贵》,我那时候还没有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反应尚且跟得上,一张嘴一串故事拉着手就能出来,高杰要是引你为友,也变得极为健谈,他有一种温文尔雅的幽默感,没有脏话,没有和生殖器相关的笑话和暗示,只有一些带着睿智和博学的小幽默,我很吃这一套,虽然我的脏话一直和生殖器相连,但是这种幽默我也能给予贴切的回应和必要的你来我往。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吵闹和愿意以谩骂伪装豪放的人,只是我想要保护自己,我自卑、懦弱,若是嘴上再不加把劲,我想不出什么办法让我在那个环境里免于恐惧地生存。如果那时候我的胡子和现在一样坚硬,我一定会把连鬓胡子蓄起来。
所以我和高杰因为生于一千多年的薛仁贵而成了20世纪末的一对好朋友。从评书开始,我们发现了对方身上和自己相同的地方。内心里,我和他一样是一个安静的人,只是像他说的,我的脑后有反骨,遇见不平事和对我指手画脚的人,无论我多么努力地伪装,脸上也会露出“你最好给我滚远点”的表情;他的反骨长在心里,他常说,和老师较劲有什么用啊,我一小孩,他们再不对也是我领导,现在,咱们就得利用他们,和他们打架我觉得挺愚蠢的。我们都能写大字,他直接把粉笔放扁,像刷子一样,写出的字舒展妩媚,教语文的孔老师给的评价是:长袖善舞。我是先用抹布把黑板擦湿,粉笔立起,趁黑板变干之前,一气写完,用的是双钩法,多棱角,撇那的尽处如刀,间架结构袭自颜真卿的多宝塔碑,又混了一点勤礼碑的意趣,这是我自己摸索出的写法,那时候自以为是对美术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