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半句是冲徐婉说的,追星女孩宽容地挥挥手,给出中肯评价:
“念儿是胜在年轻,你看他那皮肤,比我还好。”
钟念今天穿了藏蓝毛衣和深灰牛仔裤,站在日光灯下,白得反光。
他自己本没感觉,听这几个一调侃,忽然想起了件事——自己的皮肤好像的确变好了。
不长痘,也不怎么出油,洗澡的时候摸着还有点滑不留手。
“粉不拉几的,骚哦!”
孙茂扯起衣服嚷嚷:“你懂个屁,这叫橡皮粉,直男最爱!”
说话时,他瞥见钟念的新毛衣,大大地‘哟’了一声,
“这哪儿来的精神小伙儿呀!我靠,念哥是你吗念哥,咋过个易感期,又帅了呢!”
向衡抬起头,认真看了眼钟念,点头,
飞了,下了车往教室走的路上,直接跑了起来。
毛衣是新买的,绒绒的兔毛,被傍晚凉风吹得扫过下巴,痒酥酥的。
周日的晚自习是他最盼望的,除了能脱掉丑不拉几的校服,这天晚上一般没什么大事,可以在教室里多吹会儿牛,再去小房间。
就算再有斗志,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钟念骨子里还是个贪吃懒做的大少爷,凭着一腔义气学习,时不时就会没气儿。
奈何江传雨是个严谨又严格的好老师,每天会按照计划表一条条检查钟念的完成情况。
这也是分化后的改变?
钟念扬起的笑容渐渐隐没,心情变得复杂。
无知无觉的孙茂还在一旁嗷嗷叫,
“肯定是易感期的功劳!人家都说易感一次,a值翻倍!我也要我也要!”
向衡瞥着他,“你还
“白了,好像还胖了点,在家胡吃海喝了吧!”
徐婉则拉着他毛衣下摆,去翻缝在外面的logo,
“是不是th今年的秋款?我家哥哥前几天穿过同款的灰色,没你这个藏蓝好看。”
孙茂啧声不断,从头到脚地打量钟念,
“以前怎么没发现,念哥这颜值很能打啊,完全不比你那些小鲜肉差!”
如何软磨硬泡,在江老师的底线上反复跳跃,是钟念每天的乐趣之一。
手酸了胃疼了,早上的豆浆太甜了,午休时窗外的小鸟太吵了,都能成为他的理由,只为磨着老师答应少刷一套题,少背一页单词,这么点小让步就能让他开心好久。
而每个周日的晚上,是制定下一周复习计划的时间,也是钟大少演技大爆发的时刻。
一路上,钟念在脑子里打了好几版草稿,兴冲冲扑进教室,却遗憾地发现,江传雨还没到。
几日没见到其他人,他也甚是想念,往座位走的时候,顺手把孙茂连帽衫的帽子扣他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