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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倾城妖孽(3 / 4)

越无欢强行忍住颤抖,缓缓转身,独自走入黑暗中。

……

安龙打开酒坛,狠狠喝了几口,终于冷静下来。

他差点就失控杀了这不要脸的妖孽,但这会犯了宋清时底线,两人决裂,再无原谅可能。

为了这点床笫丑事,不值得!

现在,他还能拿什么去做个男人,用什么去追求喜欢的人?

就算他展露心意,有幸得到,也只会让喜欢的人沦为天下人口中的笑话!

他遇到这个人太晚了……

鸟儿的翅膀断了,再也飞不起了。

他唯一能为喜欢的人做的事,就是好好忍着感情,不要玷污了他。

和你开玩笑的。”

门内传来一声恼羞成怒的咆哮:“滚!你就不能像个男人吗?!”

越无欢愣了一下,忍不住笑了。

男人?

他的父亲和兄长都是身材高大的勇士,他如果不出意外,也该是个高大俊美的男子。

他也想过把越无欢放浪的模样告诉宋清时,然而无欢公子的艳名天下皆知,宋清时是在金凤山庄把这妖孽带回来的,对他的这般模样早该知情。再加上自己花名在外,黑历史太多,闹出来,别人只会认为是他强迫越无欢就范,断不会认为是小小的练气修士有胆子来戏弄他一个凶名在外的元婴老祖,他也丢不起这人!

这事怎么说好听?!

药王谷大弟子垂涎我的身子,勾引诱惑?自荐枕席?我是正人君子,抵死不从?

宋清时绝对会祭出毒火烧死他个无耻混蛋!

所以他嫉妒安龙,可以肆无忌惮地做任何想做的事,在喜欢的人面前口无遮拦。

他走的每一步却要小心翼翼,每句话说前都要想了又想,不能错了分毫。

他答应了不要自戕……

所以,不能随便死。

这条命,至少得为喜欢的人派些用场,不要让那些恶心的事情碰到他……

很小的时候,他便知道自己喜欢男人,曾经憧憬过很多美好的未来,他要做像墨渊那样厉害剑修,心无旁骛地修行,直到遇到一个可爱的少年,他的脾气应该是软软的,呆呆的,容易认真,专注时的样子特别迷人。他要倾尽所有去追求他,缠着他,为他弹琴,为他舞剑,为他做尽天下所有傻事,以搏一笑,直到他答应成为自己的道侣。

比翼鸟,一生一世一双,至死不离。

他会好好爱他一辈子,宠他一辈子……

如今,这已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了。

他身体被禁锢成柔弱的少年模样,再也无法长大,他失去了喜欢人的权利,被强迫着学会陪客,一次又一次地剥夺男人的尊严,直到麻木,承认自己只是个玩物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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