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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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夜晚在他眼中犹如活物,他像是在周围暗沉沉的土地上扎了根。

他仿佛能用遥远的神经末梢感觉到远处河流涨水,感觉到不可见的山峦起伏,感觉到厚实的大团雨云停在南边某个地方。

他也能感觉到身为一棵树的巨大快乐,这完全出乎他的预料。他知道在泥土里蜷起脚趾感觉很好,但从未意识到能有这么好。他能感到一波几乎不体面的快感从新森林地区[1]席卷而来。今年夏天必须再试试,他心想,看看有叶子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他在另一个方向上体验到了绵羊被飞碟惊吓的惊恐感觉,但那与绵羊被它遇到的其他任何东西惊吓的感觉其实毫无区别,因为绵羊这种动物在其生命旅程中很少会学到什么,早晨看见太阳升起要吓一跳,在野地里见到那么多绿东西也要吓一跳。

经继续上路,此刻正在全神贯注地关怀博内茅斯镇外的一家路边小餐馆,但留下了它们足迹的天空被惹得心情烦躁,气呼呼地板起潮乎乎的脸孔,就像在说它也不清楚若是再被滋扰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月亮也水淋淋地出来了,仿佛是从刚捞出洗衣机的牛仔裤屁股兜里找到的一团纸,只有时间和熨斗才说得出那是旧购物清单还是一张五镑钞票。

小风四处吹拂,好似还没想好今晚该是什么心情的马在甩尾巴。不知何处响起了午夜钟声。

一扇天窗吱吱呀呀地打开了。

这扇天窗很不灵活,需要抖动几下并施以少许强力才能打开,因为窗口略有些朽烂,铰链在其生命中的某个时刻被涂上了厚厚一层油漆——不过,它最后还是被推开了。

支柱被拉起来顶住天窗,一个人影挣扎着爬出来,站上两片陡峭屋顶之间的狭窄檐槽。

人影站在那里,默然仰望天空。

人影和一小时前像疯子似的闯进小屋的野生动物有了天壤之别。破旧褴褛的晨衣不见了,那衣服沾着上百颗行星的烂泥,在上百个肮脏的太空港留下了垃圾食物调味品的污渍,纠结浓密的长发不见了,脏得打结的长须不见了,欣欣向荣的小生态系统等也都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外表优雅的亚瑟·邓特,他一身休闲打扮,穿灯芯绒裤子和厚实的羊毛衫。他剪掉长发,洗过头,下巴也刮得干干净净。只有那双眼睛还在说,不管宇宙对他有什么打算,他总之希望行行好放他一马吧。

景色还是同样的景色,但眼睛已经不是上次眺望它的那双眼睛,解读眼睛传来图像的大脑也不是同一颗大脑了。倒不是说动过什么手术,只是被接连不断的变故磨砺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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