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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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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并不自知,我当真是在写一本廉价小说。一九五○年春,我花了九块八毛钱的硬币写完《消防员》的初稿,该书日后更名为《华氏451》。

自一九四一年迄该年的十年间,我的文稿多半在家中车库内打字完成,不是在加州威尼斯(居住该地是因我们家穷,非因它是个“易结善缘”之地),就是在我跟内人玛格丽特抚养一家人的平价屋后面。我被心爱的孩子们撵出车库,她们非要绕到后窗外头唱歌敲玻璃。做父亲的不得不在完稿和陪女儿们玩耍之间作抉择。当然,我选择了玩耍,这却危及家庭收入。必须找间办公室才行,而我们租不起。

终于,我找到了这样一个地方,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图书馆地下室的打字间。那儿,一排排整整齐齐、摆着二十台以上的旧型“雷明顿”或是“安德伍”打字机,以半小时一毛钱的价格出租。你把一毛钱硬币塞进去,定时器疯狂滴答,你就疯狂打字,好趁半小时滴尽之前完工。于是,我二度受催逼:一次被孩子们逼得离家,一次被打字机定时器逼得成了个打字狂。时间果真是金钱,我大约在九天内完成初稿。总共两万五千字,是后来增修完成的小说字数的一半。

除了投钱、为打字机卡住而抓狂(因为宝贵的时间也随之滴尽!)和装卸稿纸之外,我也不时上楼遛达。我在一条条走道上闲荡,经过一排排书架,耽溺其中,摸摸书,抽出一部部卷册,翻阅书页,再把卷册塞回原处,沉浸在那些正是图书馆精髓所在的佳作名著里。你不觉得吗?在这种地方写一本谈未来焚书的小说,妙极了!

往事不过尔尔。那么,《华氏451》在今天,这个时代,又如何呢?当年,我还是个年轻作家时,这本书对我说过的话,如今我对它是不是泰半改变了看法?除非看官所谓的改变是指我对图书馆的热爱更广更深了,那么我的回答是“是的”,这回答与那一堆堆书本,和图书馆管理员面庞上的粉灰相应。打从写了这本小说,我所编撰有关作家的故事、小说、论述和诗文,其数量在我印象中历来无出其右。我写过的诗文有谈梅尔维尔[1],有论梅尔维尔与艾米莉·狄金森[2],有谈艾米莉·狄金森与查尔斯·狄更斯,有论霍桑、爱伦·坡、巴勒斯[3]等人,同时我还比较过凡尔纳和他笔下的疯子船长与梅尔维尔和他笔下同样执迷的船长。我也填过描述图书馆管理员的诗词,我跟我心爱的作家们一起搭夜车横越洲陆的荒野,昼夜喋喋不休,饮酒、饮酒,喋喋不休。我曾在一首诗中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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