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一章(2 / 8)

声音柔和,活脱儿一个乍离乡村的女子。可事实并非如此。她的父亲老马尔科姆·里德爵士曾是著名的皇家艺术学会会员,母亲则在拉斐尔前派[6]艺术盛行时期是修养甚高的费边社[7]成员。从小在艺术家和有教养的社会主义者中间耳濡目染,康斯坦丝和姐姐希尔达可以说是受着反传统的美学观念影响长大成人的。她们被家长带去过巴黎、佛罗伦萨和罗马接受艺术熏陶,还被带去海牙和柏林参加社会主义者大会,会上发言的人们言谈文明,举止大方。

这姐妹俩从小就与艺术和思想政治之类的东西毫无隔膜,那是她们天生于斯的环境。她们既有见多识广大气的一面,又有狭隘乡土气的一面。在她们身上,大气与乡土气相得益彰的艺术观与纯洁的社会理想是并行不悖的。

十五岁时她们曾被送到德国德累斯顿去学音乐等科目。那段日子很是愉快。她们在当地学生中毫无拘束地生活,同男人们争论哲学、社会学和艺术问题,在这方面她们和男人一样优秀,而且因为她们是女子,显得比男人还强。她们与强健的年轻人结伴,背着吉他到森林中去远足,唱起人称“候鸟”的徒步旅行者之歌。她们自由自在。自由!那是个多么伟大的字眼儿。在旷野里,在晨曦中的林地间,和那些生气勃勃、歌喉动听的年轻人们在一起,随心所欲——特别是——畅所欲言。最重要的是能畅所欲言,能充满激情地交谈。而爱情不过是无足轻重的伴奏曲。

希尔达和康斯坦丝在十八岁时都已初涉爱河。那些和她们放谈、高歌、在林间自由自在徒步旅行的男孩子们自然想跟她们建立爱的关系。姐妹俩起初对此有疑虑,可是后来这些东西被谈过太多次,好像应该是不可或缺的。而且那些男子又是那么低声下气地渴求她们,女孩子们为什么不能表现得像个女王,将自己当作礼物赠予他们呢?

就这样,她们将自己当作礼物赠予了和自己讨论最透彻、最亲密无间的青年。那些争论和讨论是最举足轻重的事,而欢爱之类不过是某种原始的回归,有点扫兴。事后反倒对那男孩子不那么喜爱了,甚至还有点厌恶,似乎他侵犯了自己的隐私和内在的自由。因为一个女孩子的全部尊严和生命意义在于获得一种绝对完美、全然高贵的自由。一个女子的生命还能意味着别的什么呢?就在于摆脱那种古已有之的肮脏的交媾和支配——服从的关系。

可无论人们怎样对此动情,性这东西终归是古已有之的肮脏的交媾和支配——服从的关系。歌颂它的诗人多是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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