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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微醺(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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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不算细,骨节分明,手背有护士小姐姐们很喜欢的青筋,指甲修剪得整齐干净,甲面形状漂亮,月牙明显,左手中指佩戴一枚银质的朋克风指环,这是匡延赫万万不可能戴的东西,完全不符合他的气质。

右手手腕佩戴一块卡西欧的机械表,这也和匡延赫的习惯相悖,平时需要用鼠标和写字的人都不习惯戴右手。

说起来,上次不小心从匡延赫公司顺走的那支签字笔还没有还,之前唐蕴有想起来过,于是把签字笔放在了车子副驾前的手套箱里,但那天匡延赫让他去超市买一管羽毛球,说球场里的羽毛球都掉毛了,唐蕴下车的时候就记着带羽毛球了。

等到了球场再想起来,匡延赫说,无所谓,不着急。

也是凑巧,某天开庭前唐蕴发现自己带的水笔断墨了,就把那支签字笔带进法庭,后来那支笔又跟随他的办公包回到律所,进入笔筒,和一堆中性笔混杂在一起。

最先回头的是刚才从电梯里面走出来的那对夫妻,男人深深地望了唐蕴一眼,又看看站在他身旁的,身形高大的男人,好像在确定唐蕴叫的人究竟是不是他。

连旁边卖水果糖葫芦串的小店店主都朝唐蕴看了一眼。

唐蕴期待的人最后也回头了,可他的动作慢了好几拍,而且是看到周围几个人都回头了,他才跟着回过头,从他的动作都能看出他在寻找声音源时的呆滞和不解。

在对上唐蕴的目光后,他抬手挥了挥,又将口罩拉下去一些,吐露出一个真诚温暖的笑。

他的肤色比匡延赫黑了不止一个度,皮肤表面呈现深深浅浅的瘢痕,他两边脸颊是不完全对称的,左边的皮肤要比右边紧一些,笑起来时,唇角会更偏向左侧。

前两天有同事把签字笔借走了,还回来的时候夸它很漂亮,问唐蕴多少钱,唐蕴说不知道,朋友的。

同事用拍照识图法查到了价格,有那么一刹那的震惊,她用眼镜布擦了又擦,直到笔身恢复原来的光泽度,说,它的主人肯定很有品味。

唐蕴心想,

他的底子是很好的,所以毁了容也不算丑,但和匡延赫那张冷峻无暇的面容差得不是一星半点。

唐蕴为自己刚才的不理智感到懊恼,快步走上前去,笑了笑:“好久不见。”

小哑巴点点头,低下头输入道:【你刚才喊了句什么?】

唐蕴移开视线,把饮料递给小哑巴,违心地说:“没什么,我认错人了。”

唐蕴在点菜这件事上有选择障碍,于是把任务交给了对面的人,然后隔着餐桌,看小哑巴点餐,这也是唐蕴第一次这么认真地观察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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