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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搬山(2 / 4)

清亮如满月,洪洗象眼前这一颗不以大见长,只是彩霞出众,要说世间最大的夜明珠,还在皇宫内,需四位二八佳丽环手而围,就放在隋珠公主的书房内,这位皇帝陛下最心态的女儿之所以叫隋珠公主,便是因为她出生时,隋国进贡了这颗在泰山脚下挖出的巨大夜明珠。

徐凤年似乎原本有机会拥有两颗“隋珠”,只需他肯进京,做那驸马爷。

香饽饽烫手不烫手徐凤年没机会得知,在北凉王府出不了这种低等纰漏,因为梧桐苑丫鬟一个比一个心思温柔。可那烤地瓜板上钉钉的烫嘴烫手烫心,世子殿下比谁都能确定。

洞内湿气浓重,徐凤年又出了一身热汗,交错在一起很伤身,徐凤年不敢多呆,将绣冬刀扛在肩上,拿了一根著名的关东辽尾,这是质地最好的紫兔硬毫,兔毫本就是硬毫,北地更健,而关东紫兔则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硬毫,这种笔最适合写遒劲方正之字,笔尖如锥利如刀,笔刀笔刀,这才是真正的笔中刀。徐凤年从小练字就被李义山要求只用硬毫,毫柔无锋的羊毫绝对不能碰,柔若无骨的字,向来被王府第一雅士唾弃,但徐凤年知道迟早有一天要去书写牌匾大字的巨楷,到时候还得拿起软毫。徐凤年虽然被骂做金玉其外的草包,做多了像寒士书生重金购买诗词曲赋的勾当,但琴棋书画茶酒,样样都懂,只是未必通晓而已。

练刀是力大事,练字是力小活,尤其是练刀过后再练字,格外艰难。

徐凤年用关东辽尾蘸水在青石上写《杀鲸剑》口诀,字由心生,地上行书显得杀气腾腾。

洪洗象蹲在一边观摩,啧啧称奇道:“好字好字。比大师兄的蚯蚓爬爬强了百倍,他与下山的师弟或者山外人物书信联络,都得找我代笔。”

徐凤年把这厮的赞誉当作耳边风,咬着关东辽尾笔杆子,上山前练刀辛苦,却也不至于艰苦到将三年游历磨砺出来的老茧都给硬生生剥去。现在每天满手鲜血,不练刀时徐凤年就把绣冬搁在肩膀上闲逛,肩挑绣冬,瞧着是挺诗情画意的,徐凤年内心可都是杀人的心都有了。

走向茅屋,昨天草药丢在哪里,今天还是在哪里。徐凤年笑了笑,推门而入,第一眼没看到姜泥睡在床上,是去观光琉璃世界景色了?再一看,已经把自己收拾清新的小泥人面对着墙壁,坐着睡着了。她不碰床,徐凤年万分理解,是嫌弃他睡过的地方太脏,之所以不是靠墙而睡,明显是扛行囊上山的温柔后背已然不堪任何接触。

徐凤年张嘴把兔毫笔吐在桌上,拿脚踢了踢这位从天下最尊贵的皇城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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