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后记(2 / 3)

,毫不脱泥带水,全无小资式的呻吟与感慨,就如同一名真正的间谍行事;另外一方面,他的文笔又十分细致,即使是一件小事也要巨细靡遗地详细描写其细节,甚至具体到飞机的航班号以及购买物品的商店名称。比如《战争猛犬》中,最后突击总统府的过程只花了不到二十页,前面煌煌几百页都是在事无巨细地描写主角如何筹划这一次进攻。一般来说,这是冗笔赘肉,但在福塞斯的小说里却显示出无比真实的现实质感,让人肃然信服。

《风起》是一部间谍小说,欠缺独创性的我毫不犹豫地追随福塞斯,刻意模仿这种文字风格,甚至情节。熟悉福塞斯的人很容易就能在《风起》中找到似曾相识的影子:徐永的叛逃我几乎写成了《新娘的代价》,而糜冲的死亡显然是在模仿《第四秘密议定书》彼得罗夫斯基杀掉瓦西里叶夫的桥段。至于文字痕迹,则更是比比皆是。就我个人感觉,间谍小说就要这样如福塞斯这样写才够帅气。

很多读者批评说这本书的西式翻译腔实在是太重了,以至于有人说把名字和地名全部替换掉的话,就是一部典型的苏美间谍小说。对于这一点,我只能抱歉地回答:“我是故意的,哇哈哈哈哈!”没有什么深层次的心理原因,只是单纯觉得将两样完全不相干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会有别样的美感。换句话说,这是一部二十七万字的恶搞,我真闲。

关于罗贯中和陈寿对我的影响,就无须赘言了。我和所有喜欢三国的读者一样:自罗开蒙,从陈渐深。我之所以选择三国做为背景,也是出于对这个时代深深喜爱的关系。只不过,金戈铁马四方征战的体裁写的实在太多,有无数珠玉在前,我也只得另辟蹊径,希望能从另外一个角度去观看这段历史。不管怎么说,描写三国间谍的小说我应该是头一个,能占了“最早”我就满足了。

至于丹•布朗,则完全是因为他的阴谋史观和我臭味相同。身为一个阴谋论者,我的信条是:历史上每一件事都有一个内幕,如果没有,那么就制造一个出来。对于小说来说,其实历史的真实性并不怎么重要,重要的是要有意思。我喜欢阴谋史观,不是因为那更接近于历史的真实,也不是因为那更能反映出人性的暗面,单纯是对于这种体制式的诡计与内幕有着叶公好龙式的兴趣罢了。阴谋对我来说,有着一种别样的美感与质感,流光溢彩的政治殿堂中隐藏的黑暗,才是最富魅力的宝藏。

这一次的《风起》就是一个例证。书中所描写的那种阴谋当然在历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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