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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走出国门,新的疆域(2 / 12)

不论欧洲)至少在美国市场上还没有形成潮流,不足以让人们把目光积极投向日本文化。用个极端的说法,日本当时被看作一个“非常有钱却莫名其妙的国度”。当然也有人阅读川端、谷崎和三岛,高度评价日本文学,然而归根结底只是一小撮知识分子,大多是都市里“高雅的”读书人。

因此当我的几篇短篇小说卖给《纽约客》时,我非常高兴——对于长期爱读这本杂志的我来说,这简直是如同梦幻一般的事。遗憾的是没能顺势向前,更上一层楼。用火箭来比喻,就是初步推进的速度虽然很好,第二级推进器却失灵了。不过自那以来,虽然主编和责编几经更迭,我与《纽约客》杂志的友好关系却始终如一,这家杂志也成了我在美国有恃无恐的主场。他们好像格外喜欢我的作品风格(也许是符合他们的“公司风格”),和我签订了“专属作家合同”。后来我得知J.D.塞林格也签订了同样的合同,心里感到非常光荣。

《纽约客》最先刊登的是我的短篇小说《电视人》(1999/9/10),自此以来的二十五年间,共有二十七部作品得到采用和刊登。《纽约客》编辑部对作品采用与否有严格的判断标准,不管对方是多么有名的作家,与编辑部的关系多么密切,只要(被断定)是不符合杂志社的基准和口味的作品,就会毫不客气地予以退稿。连塞林格的《祖伊》也曾因全体一致的判断一度被退稿,后来在主编威廉·肖恩的多方努力下才得以刊登。当然我的作品也多次遭受退稿。这种地方与日本的杂志大相径庭。然而一旦突破这道严格的难关,作品连续在《纽约客》上刊登,就能在美国开拓读者**,我的名字也逐渐被大家知晓。我觉得这居功至伟。

《纽约客》这家杂志拥有的威望和影响力之大,日本的杂志是很难想象的。在美国,即便某本小说在日本卖了一百万部、获得了“某某奖”,人家也只是“哦”上一声,便再无下文了。但仅仅说是在《纽约客》上刊登过几篇作品,人们的态度就会截然不同。有这么一种地标式的杂志存在的文化,真让人艳羡啊。我时常这么想。

“想在美国作为作家获得成功,就必须跟美国的代理签订合约、由美国的大出版社出书,否则非常困难。”在工作上结识的好几位美国人都这么忠告我。其实无须忠告,我自己也感到的确如此。至少当时就是这么一种情况。尽管觉得很对不起KA的诸位,我还是决定自己动“脚”去寻找代理和新的出版社。于是在纽约和几个人面谈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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