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样子她没有听清。“你说的什么?”
“什么也算不上,没什么了不得的。”
这天夜里七点之前,我把随身物品塞进大大的塑革运动包,扔进红色“标致”205两厢车的后备厢。眼下要用的替换衣服,洗漱用具,几本书,日记。登山时总是带在身上的简易露营用品。速写簿和作画用的套装铅笔。此外还要带什么?全然想不出。也罢,不够的,在哪儿买就是。我扛起运动包走出房间时,她仍然坐在厨房桌前。咖啡杯仍然放在桌面上,她仍以和刚才同样的眼神往杯里盯视。
“嗳,我也有一个请求。”她说,“这么分手了也能照样以朋友相处?”
她要表达什么呢?我理解不好。穿完鞋,肩扛运动包,一只手搭在门拉手上,我看了她一会儿。
她就此思索片刻。而后说道:“如果你愿意那样的话。”
“这是我的意愿。此外别无意愿。”
这确实是我不矫饰的心情。如果能不一个人在这三月冷雨中留在这残骸般的凄凉场所,做什么都在所不惜。
“车带走。可以的?”
也用不着问。那是一辆结婚前我从朋友手中以形同白给的价格转让来的手动挡二手车,行驶距离早已超过了十万公里。何况,反正她也没有驾驶执照。
“以朋友相处?”
她说:“如果可能的话,但愿能时不时见面说话……”
我还是把握不好她的意思。以朋友相处?时不时见面说话?见了说什么呢?简直像是出谜语。她到底想对我诉说什么?意思莫非是对我并不怀有恶劣情感?
“这——,怎么说呢……”我说,往下再也找不出词儿来。纵使站在这里思考一个星期,怕也找不出词儿来。只好直接开门,走到门外。
至于离家时自己穿的什么衣服,根本没放在心上。即便睡衣外面披着浴袍,想必自己也无动于衷。后来在高速公路服务站的卫生间站在穿衣镜前才得以明白,我的行头是:工作用的毛衣、花哨的橙色羽绒服、蓝牛仔裤、工装靴,头上戴一顶旧绒帽。到处开线的绿色圆领毛衣上印有白色颜料遗痕。穿的东西里面,唯有蓝牛仔裤是新的,其鲜艳的蓝色格外显眼。整体上诚
“绘画用品和衣服什么的,必要的东西过后来取。不碍事的?”
“倒是不碍事。可是,过后是指过多长时间呢?”
“这——,不好说。”我说,我还没有考虑往后如何的意识余地。就连脚下的地面都岌岌可危。此刻站在这里都竭尽全力。
“可能不会在这里待很长时间。”她难以启齿似的说。
“有可能都到月球上去。”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