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四章(2 / 4)

金兰殊曾经也是这个群体,并且有相当一段时间在这个阶段挣扎着。

但现在,金兰殊已经跳出来了,成为了报告中说的“奢侈免疫体质”,即“有足够多余钱可以消费奢侈,但对此又没有什么欲望”的群体。

金兰殊买蒂凡尼袖扣,也不是冲着这个牌子去的,就是他酒店附近有一家店,他进去逛了一下觉得这个不错,就顺手买了。买了就买了,他也不会跟宋风时这种中等收入者炫耀说“你看哥的蒂凡尼”,同时,也不会有人跟金兰殊说“蒂凡尼都是小姑娘玩意,成熟男人就该戴宝格丽”。

有时候,金兰殊买衬衫都去快销品牌,随便买件几百块的纯棉T恤,没什么不好的。

可今天的金兰殊就别扭起来了。

“宝梵琉只会是我的一个经历,而不可能成为我的全部。”

宋风时一怔,半晌又想明白了,金兰殊是代表夔龙集团而来的,集团掌控着好几个品牌呢!显然,金兰殊根本不满足于只当旗下一个品牌的CEO。

宋风时笑笑,说:“那你为了宝梵琉也算殚精竭虑了,却只是当它一个节点、一个经历。”

金兰殊答道:“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说着,金兰殊的目光投向了处在商场显眼位置的宝梵琉广告牌,淡淡说道:“我想要的是,别人提到宝梵琉就一定要想起我;但提到我,却不一定要想起宝梵琉。”

这就是他的想法,非常自我又自大的想法。

他看着身边穿着八宝利风衣、切尔西皮靴的宋风时,只觉宋风时还是挺有腔调的,他也不好显得低端。

事实上,他还不知道宋风时的八宝利风衣只有3件,都是打折的时候买的,皮靴也是祖宗似的供着——下雨的时候踮着脚将鞋子脱了抱怀里的那种虔诚。

金兰殊带着宋风时逛了几家名品店,专挑贵的看,瞬间从“奢侈免疫体质”变成“,bao发户型消

也很符合金兰殊的性格。

宋风时其实很羡慕。

他总不敢自大,也不敢太自我。

他想自己会如此迷恋金兰殊,也必然是因为“越是缺什么,越是爱什么”。

就像是他们这些奢侈集团的基层员工,特别爱穿名牌。宋风时也爱穿名牌——他当然是喜欢潮流产品也喜欢设计美学的,但他更多的将自己定义为“寻求群体认同型的奢侈品消费者”。按照某份报告的详细定义就是:“他们并不是经常消费奢侈的人,但是知道消费可以承担得起的奢侈意味着被某个群体接受(主要和工作相关)。他们对价格很敏感,会在各种渠道比较价格再购买。每年平均奢侈消费为3000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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