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法官再度见到了我,这回他的表情极其复杂,最后露出一丝微笑,紧紧握着我的手说:“高先生,我很抱歉,七个月前没有给你公正的判决,但请相信我和陪审团都并无恶意,因为当时并未发现这些重要证据。对于你在监狱中失去自由的痛苦,我感到非常遗憾并深表同情。现在,你真正自由了!”
然后,老法官低头签署文件,代表阿尔斯兰州上诉法院,撤消对我的一切指控,正式宣告无罪释放。
十三个月的噩梦,终于画上了一个惊叹号式的句号。
我拿起文件深深吻了一下,回头拥抱着莫妮卡——不敢当着别人的面吻她,谁都知道我们是堂兄妹关系,绝不能当众过分亲昵。
然而,她的眼泪打湿了我的衣领,这十三个月也是她的噩梦。
没有真实的过去,就连“我是谁”都是假的。我拥有的只是赤条条的身体,只是一片空白的精神,还有一颗赤诚的心。既然我能逃出地狱,在荒原上流浪一昼一夜,几度与残酷的四神擦肩而过,又何必在意生与死的差别?既然我能够得到一切,又何必在意失去一切?大不了回到起点,大不了再把记忆一抹而空。我从来不会失去什么,最多就是精神与肉体的枷锁!
我不怕!
于是,我用心跳告诉梅菲斯特——
“成交!”
2009年10月20日。
三周之前,我们奇迹般地发现了Mary,以及她摄下的那段关键录像。当天,莫妮卡就带着Mary去警察局报案。而我则悄悄躲回莫妮卡的房子,因为我如果此时出现在警局,毫无疑问会被立刻押送回监狱。记录杀人视频的内存卡,被我做了几十份备分,其中一份由莫妮卡交给警方,还有一份寄给审理我案件的老法官。
Mary的出现震惊了整个警局,她付出惨重代价保存下来的录像,也让当初负责常青案件的探长目瞪口呆——他不相信居然另有凶手,在我赶到之前就已杀了常青。警方请来专家鉴定视频,确认并非伪造,画面中被捅死的正是常青,穿着被警方发现时的衣服。视频所拍到的凶杀房间,是常青遇害的现场,就连墙上时钟也可以辨认,正是警察抓到我之前十二分
上午,九点。
距离;我越狱逃出肖申克州立监狱,遭受全美通缉已过去了整整一个月。
阿尔斯兰州地方法院。
又回到这熟悉的地方,曾经站在法庭被告席上,面对陪审团成员们鄙夷的目光,接受检查观刻薄*诈的提问,听着那些唇枪舌剑的辩论,最终却听到自己的有罪判决。
今天,我不是被告,而是一个上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