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己那时最头疼的也是吃饭问题,为了省路费,半年才能回一次家。每次带回的生活费都是散钱,父母牙缝里省下的。为了省饭钱,他和同班同学李秋香、葛勇组成了饭搭子。三个人家里条件都不好,都不够吃,那就把钱都拿出来,不去食堂了,三个人自己做饭吃比较省钱。
女生宿舍有间空房,葛勇和他借来炉灶,负责做饭洗碗,李秋香负责买菜。那时候下课铃声一响,李秋香百米冲刺菜市场,买菜杀价风驰电掣,再百米冲刺回来。
两年下来,李秋香得了短跑冠军。
有人饱暖思*欲,有人饱暖后思前途,三个人的饭搭子解决了吃饭问题,他开始琢磨明天。
那时他再次回家取生
也有荷尔蒙,他们抱成团自娱自乐。
每天的睡前合唱顶多30分钟,而后迅速撤散,不然笨拙的校警和敏捷的校长会翻阳台抓人,屁股印上皮鞋印,一口一个地骂瓜。
从矿区来到艺校,他变得开朗了许多,品性慢慢地被新环境重新塑形,虽未最终定型,却搞出许多之前未曾做过的事来——比如,上第二个学期时,他养了一群小孩。
都是学杂技的孩子,最小六岁最大八岁,都和他一样穷,一样每月不到60块钱的生活费,都吃不饱饭,要命的是都巨能吃。那时学杂技苦,每天都要哭着把课上完,挨罚是寻常事,寻常人家怎么舍得让孩子遭那份罪,他们都是从最偏远的村镇里来的。
孩子和小动物一样,天然地懂得寻找保护者,半夜饿了,他们可怜巴巴地摸到他床前,轻轻摇醒他。
他心软,冒险偷东西给孩子们吃。楼下是小吃部,有个小天窗,三条床单拧成绳拴在他腰上,他悬空打转转,转进天窗。不敢偷值钱的东西,只敢拿辣子和花干夹馍,偷多少,孩子吃多少。
小吃部的老板一度很奇怪,这个干瘦的小伙子怎么总是来免费帮忙?水也不喝,给钱他也不要?
他那时学会了剪头,三块钱一次帮同学剪锅盖头,他卖打火机,帮人画作业,挣来的钱给那几个小孩加餐。孩子们喊他老大,把这个十八九岁的青年当爸爸,经常横七竖八地睡在他床上,舍不得离开他。
他的床那时是全学校最舒服的,他从毕业生那里讨来褥子,厚厚的六层,算是他和那帮孩子的餐厅、炕和沙发。
他和孩子们极能聊得来,大部分时候聊吃的,也有时候聊鬼故事,还有时候聊到他们学校的校花,是个话剧班的师姐,叫苗圃。孩子们共同的希望是能和校花说说话,他们还小,见过的美好的事物不多,艺校就是他们全部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