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安娜相熟完全是偶然。
初中在一个教室里坐了三年,一共没有说过三句话,我记得其中一句还是“借过,好狗不挡道”。她就是爱如此讲话,大家都拿她没有办法,因为她是个彻头彻尾的坏学生,如果刘一达代表着一座耸入云端的灯塔,那她就是深入地下的下水道。那时候她时常不来上课,在街上和其他学校的男生溜达,有时候上去扯男生的头发,很用力那种,揪住了还要晃一晃,男生就这么被她牵着,脸上还赔着笑,好像是得了某种殊荣。有一次,我被老师留下写题,写来写去却怎么也写不完,倒不是我不努力,我也想早点回家睡觉,虽然不一定能够睡着,但是至少要在我最疲劳的时候躺下,而是我不懂数学,又偏执,被一道题难到,无论如何也要想出个所以然,就算整个卷纸只得到这一道题的分数,我也在所不惜,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合算,而那天的那道题又恰巧是卷纸上的最后一道。老师看我有写到第二天一早的苗头,就说:你写完再走,明天早上给我。记得把教室门锁上。然后就走了,看来是饿坏了。我依稀听见她的话,可眼睛还是盯着那道题,心想今天咱俩只能活一个,我一直觉得一道题被破解的时候就是它的死期。打更的老头儿来敲门的时候,我已经算了四个小时,用了我所能找到的所有草纸,就在门响的一瞬间,我忽然明白了原来这道题的死穴是一个极其简单的定理,可我偏巧觉得一张卷纸的最后一道题不应如此简单,出题者真是个心理大师啊,相对我们这帮天真的孩子来讲。我长舒了一口气,心想若是刘一达或者隋飞飞或者随便一个前五名的学生来解,用不了一分钟就可以交卷,一转念,又觉得他们的心机也许比我更重,弄不好想得更复杂,也许苦头比我吃得更多,心情忽然舒畅了许多,觉得自己无意中发现了一条真理:有时候越聪明的脑袋越是脖子上的负担。
走出校门,看见路灯下面有两个男孩打在一处,一个揪住另一个的头发用拳头捶他的眼眶,打得另一个男孩一边用脚乱踢一边频频眨眼,可他的头发实在太长,使对方揪得十分趁手,几乎没有还手之力,估计只有等对方打累了才能逃脱。安娜就站在两人近前,哈哈大笑,我担心她一口气没有舒理好就要先于打架的两个人受伤。她一度笑得蹲在地上,用手掐着腰,在笑的间歇费力地说:我让你打他的嘴,你打他眼睛干吗?打人的男孩好像恍然大悟一样,把那人的脑袋移了移,使其嘴完整,bao露于灯光之下,说:宝贝,你看好了。